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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區塊鏈組織無權發放ICO許可證及交易所牌照
2018-03-16
  昨日,在韓國TokenSky區塊鏈大會上,一位名為鄭曉軍的男子代表“世界區塊鏈組織”對外宣稱,該組織將發行3類牌照:數字資產運營牌照(針對普通數字資產公司)、數字資產

 

  昨日,在韓國TokenSky區塊鏈大會上,一位名為鄭曉軍的男子代表“世界區塊鏈組織”對外宣稱,該組織將發行3類牌照:數字資產運營牌照(針對普通數字資產公司)、數字資產交易牌照(針對數字貨幣交易所等)和ICO許可證(針對只發行ICO的項目、公司等)。

  世界區塊鏈組織無權發放ICO許可證及交易所牌照

  鄭曉軍還稱,“世界區塊鏈組織”目前已用400多個成員和機構,下設9個署,包括新聞媒體署、法律法規署、牌照監管署、產業發展署、測試認證署、評估評級署、國際標準署、會議展覽署、教育培訓署等。”

  這是全球第一個系統化為區塊鏈行業提供多種牌照及許可證的組織,但據同步財經向NGO行業相關人士了解,WBO僅僅是一家普通的NGO組織,在聯合國經社部進行了基本注冊。其制定相關監管規則及牌照和許可證在任何主權國家都沒有法律效力或實際意義。

  雖然鄭曉軍區塊鏈大會上把“世界區塊鏈組織”描述為,“由7個聯合國下屬機構倡議,世界自由貿易區聯合會、美國國家人工智能研究院、加勒比區塊鏈研究院等聯合發起”的機構。

  但同步財經在聯合國經社部、附屬機構非政府組織委員會相關頁面查詢WBO,發現聯合國官方提醒:“AprofileinthisdatabaseandonthiswebsitedoesnotinandofitselfconnoteanyaffiliationwiththeUnitedNations,unlesssuchaffiliationisexpresslyindicated,i.e.,byidentifyingthetypeofECOSOCconsultativestatusheldbyanNGO.”

  即聯合國官方警示,在社經部注冊的NGO組織雖然可以在聯合國相關網站上查到,但這并不意味著該NGO組織與聯合國有任何關系,除非明確指出這種隸屬關系,即確定該NGO擁有的經社理事會咨商地位。

  世界區塊鏈組織無權發放ICO許可證及交易所牌照

  但WBO相關頁面顯示,“ThisorganizationisnotinconsultativestatuswithECOSOC”,這意味著WBO與聯合國并無任何隸屬關系。

  上述業內人士表示,非政府組織(NGO)具有民間性和自治性,意味著這種組織在體制上獨立于政府,它們不屬于政府建制的一部分,NGO從事牌照發放和許可證發放業務在業內聞所未聞,該人士表示,從WBO提供的服務類型和內容來看,與NGO差距較大,更像是一個政府監管部門。

  他對同步財經表示,NGO在聯合國其實注冊門檻很低,只是在組織形式上有些要求,按照聯合國1296號決議,非政府組織如要在聯合國注冊,其組織成員必須以民主的方式參與組織活動,應有民主決策機制,應具有責任機制的安排和決策過程的透明度,并向聯合國提交其預算和資金來源的資料即可。

  該業內人士向同步財經介紹,NGO組織仍處于現存國際體制的邊緣,對重大決策的影響是有限的,但正是因為可以在聯合國注冊,被很多組織和個人當成了背書工具。

  據同步財經了解,早在2017年國內就有類似的NGO組織出現,該組織名為全球資產數字加密委員會(WADCC),聲稱自己為聯合國一級國際組織,成為隸屬于經社理事會旗下的首個全球超主權的第三方金融監督管理機構(NGO非政府組織),但據同步財經查詢,WADCC和WBO一樣與聯合國無隸屬關系,僅在聯合國社經部注冊備案。

  來源:同步財經

責任編輯:楊昕儀